什麼是家族糾紛?
其實家庭中可能遇到的大小事都在家族糾紛的範疇內,舉凡夫妻問題、離婚官司、監護權爭取、婆媳問題、孩子教養爭執、啃老族問題、孝親費爭議、長輩照護問題、房產與土地繼承、遺產繼承等,在家中遇到各種問題與疑難雜症,徵信社都能夠提供法律諮詢以及心靈上的陪伴,甚至是進一步的協助。
想要打離婚官司,有什麼要留意的?
夫妻在離異時,除了共有財產的分配協議外,最常產生糾紛的莫過於孩子監護權的問題,監護權的裁定會涉及多方考量,而背後的因素也相當複雜,法院還會根據社工的「家庭訪視調查報告」、「程序監理人的評估報告」、「家事調查官的調查報告」等進行評估,當對自己有利的資料準備越多,最終判決也會對自身更有利,處理相關經驗豐富的徵信社此時便能提供建議甚至協助蒐證。
遇到婆媳問題是不是只能忍耐?
遇到婆媳問題時,多數的媳婦都是敢怒不敢言,即便受到不合理的對待與酸言酸語,還是選擇隱忍。但有時一味退讓只會讓情況變本加厲。其實法律上有明文規定,要是受到婆婆虐待,就可以提出離婚。而精神虐待,如言語的霸凌與羞辱等,也屬於虐待的一種。在面對過於不合理的待遇時,千萬不要忍氣吞聲,應在第一時間尋求徵信社的協助,請其提供蒐證方法或是法律建議。
家人在爭房產跟爭遺產,可以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?
即便是看似和睦的一家人,往往在遺產分配上也會出現意見分歧,甚至是反目成仇的狀況。若是平分遺產,會有人覺得自己為這個家付出比較多而感到不公,但若又是根據情況分配又會他人覺得偏心。要是沒有預立遺囑跟信託,情況將會更加複雜。繼承問題需要考量的因素相當多,而背後牽涉到的法律及稅務問題涉及專業知識,令平民老百姓更加霧煞煞。應繼分、特留分的計算也需要進行多方考量,建議可以向徵信社請求協助,除了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外,也能提出更多讓自己站得住腳的證據。
「唉……」王太太看著這個月的家庭支出大大地嘆了一口氣,房貸、保險費、孩子的教育費用跟生活花費皆是必要支出,沒有任何一項可以再省了,別說存私房錢,家中的存款已經好幾個月沒有增加,甚至還從老本中挪用了一些錢來應急,經濟狀況可謂是雪上加霜。
王太太不只一次詢問王先生是不是可以減少一些孝親費,婆婆在公公過世後一個人生活固然較為寂寞與辛苦,但王先生的弟弟以要準備國家考試為由,整天遊手好閒,甚至動不動就回去跟婆婆或是王先生要錢,王太太認為請小叔為家裡分擔一點不算過份的請求。
「他們是我媽媽跟弟弟,我是大哥就要照顧他們。」王先生的回應讓王太太內心大大翻了一個白眼,雖說當初自己是因為王先生的善良被吸引,但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,難道不能為她跟孩子多想一點?她也不禁思索王先生要是真的不照顧他們,是不是需要擔起法律責任?
婆婆最近因為跌倒而住院,小叔不願幫忙,最後重擔果然又落在王太太的肩上。早年婆媳二人因為孩子教養問題鬧得十分不愉快,這次婆婆果然又藉題發揮,把王太太數落了一番。而且,這段時間的照料不但沒有換來婆婆的感激,王太太甚至還聽到婆婆跟來探望的朋友提到,打算死後要把房產都留給小叔。
「我就最放不下小的,反正大的也有能力照顧自己了……」那理直氣壯的口氣令王太太滿腔怒火,原先想要回家尋求安慰,卻又在無意中看見先生手機中跟女同事的鹹濕對話。
這件事成為壓垮王太太的最後一根稻草,她決定提出離婚訴訟並爭取小孩的監護權,但生活中的瑣事早已將她壓得喘不過氣,看著繁瑣的程序及所需文件,她頓時不知所措,像是被一隻看不見的大手壓住,坐在原地發楞好久好久……
在時代變化下,徵信社的服務項目也越來越廣,其實王太太遇到的問題都可以歸類在家族糾紛的範疇內,經驗豐富的徵信社在了解狀況後,會給予法律諮詢及最適切的建議,也能為在家所受的委屈及怨氣找到一個宣洩的出口。
夫妻關係出現問題該怎麼辦?
兩人從相識、相知、相惜,到最後決定走入婚姻共同組建家庭,這段佳話固然美好,但隨著相處時間增加,日常生活中細小習慣的差異就容易造成摩擦,甚至引發爭執,若能「床頭吵,床尾和」或許還能說是生活的情趣,但爭吵的內容要是越演越烈,頻率也不斷上升,可能就要留心夫妻間的爭執演變成家庭問題。
像是因為父母的爭吵而導致家庭關係失和,必定也會對孩子產生影響,甚至有可能讓另一半想要向外找尋溫柔鄉,讓情況更加難以挽回。相信沒有人是為了吵架而結婚,但有時候情緒一來,任何小事情都可能成為引爆點,有時光家事誰多做誰少做都會引發不滿,最後的結局往往是情緒性的言語跟行為傷害到最親密的枕邊人。要是真心想要解決問題,卻又不知道該從何下手,其實可以向徵信社尋求協助。
在時代變換下,徵信社除了過往常見的外遇蒐證以及抓姦服務外,也多了感情諮詢的服務項目,其方法是從根本解決夫妻間的感情問題。其實這就像是在發現身體出現狀況後,需要趕緊去醫院檢查,否則等到被診斷出是癌症末期,恐怕就為時已晚了。夫妻間的爭吵就如同家庭健康發出的警訊,要是不即時處理,真的到了症狀末期──也就是要離婚的時候,就算花比一開始更多的心力與金錢,恐怕也覆水難收了。在發現問題時就要刻不容緩地找出癥結點,尋求徵信社的協助可能會是一帖良藥。
我想要離婚,該怎麼打離婚官司?
正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,在經歷各方嘗試,雙方以離婚收場的結局在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常見,但能和平簽下離婚協議書的案例仍屬少數,倘若明明是配偶的問題,另一半卻用情感勒索或以小孩威脅等方式拒絕離婚,恐怕還是要找律師提出離婚訴訟,用法律的力量強制結束這段關係。
但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出離婚?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,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
- 重婚。
-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
-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
- 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。
-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。
-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。
- 有不治之惡疾。
-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。
-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。
- 因故意犯罪,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。
此外,同法條第二項中也提到,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。
只要配偶滿足上述情況,都有權利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,相對常見的情況恐怕是上述的第二點,也就是另一半出軌的情形,但若在證據不明確的情況下,離婚官司不僅可能耗日費時,更有敗訴的可能性,此時便是專業的徵信社派上用場之時。徵信社不僅有專業的律師提供法律諮詢,可以解除心中的疑難雜症,更能協助蒐集必要的證據,讓客戶在走出婚姻陰霾的同時,也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損失。
我想離婚,但我放不下孩子,要怎麼爭取小孩的監護權?
在進行離婚訴訟時,監護權是大多數夫妻最容易起爭執的項目,畢竟無論是孩子的父親還是母親,小孩都是他們心頭上的一塊肉,然而法院還是會在多方考量後,評估出最符合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」的結果,並不一定是單以經濟狀況來衡量。
根據民法第1055之1條規定,法院裁判監護權時,會評估以下七點:
- 子女之年齡、性別、人數及健康情形。
- 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。
- 父母之年齡、職業、品行、健康情形、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。
- 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。
- 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。
- 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。
- 各族群之傳統習俗、文化及價值觀。
此外,法官也會根據以下原則來進行裁判:
- 幼兒從母原則:年紀較小的孩子會優先判給母親。
- 子女意思尊重原則:以孩子自身的意願為判斷。
- 維持現況原則:不會對小孩的生活現況產生過大改變。
- 手足不分離原則:要是有兄弟姐妹,原則上都會判給同一方。
- 父母適性比較原則:看哪一方比較適合照護子女。
- 主要照顧者原則:日常生活中的主要照顧者為優先。
- 友善父母原則:並不會拒絕另一半探視,使子女跟其仍維持良好關係。
從法條可以看出,監護權的裁定會涉及多方面向,而背後的因素相當複雜,並不是符合原則較多的就一定會勝訴,法院還會根據社工的「家庭訪視調查報告」、「程序監理人的評估報告」、「家事調查官的調查報告」等進行評估。舉例來說,雖然父親是家中的主要經濟來源,但平時主要照護者都是媽媽,而媽媽在發現另一半偷吃憤而提出離婚,根據上述法條及原則,女方取得監護權的機率會比較大。
在法院中,證據會說話,要是能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明:如自己是平日的主要照護者,又或是對方有家暴的傾向,可能不適合撫養子女,自然就能讓裁定的天平倒向自己。但對大多數的人來說,無論是訴訟或是蒐證恐怕都是第一次,此時專業的徵信社除了能提供諮詢外,也能為客戶蒐集對其有利的事證,來確保得到心愛孩子的監護權。
常常被婆婆酸言酸語,婆媳關係不佳可以離婚嗎?
先生可以說是妻子與婆婆間溝通的橋樑,但對較不擅長情感表達的華人男性來說,卻往往反成為引發婆媳爭執的導火線,丈夫若是擺出息事寧人的態度,更是會火上加油,讓爭端越演越烈。
距離會產生美感,多數人解決婆媳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搬出家裡,然而礙於現實考量或是經濟壓力,還是有夫妻只能選擇與公婆同住,要是妻子因婆媳問題不堪其擾,難道就要隱忍一輩子?其實根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,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,致不堪為共同生活,便能提出離婚的訴求。
然而婆婆真的對媳婦拳打腳踢還是相對少數,但所謂的虐待不光是指肉體上的暴力,言語上的羞辱或是精神上的恐嚇都包含在其中。舉例來說,要是婆婆動不動就小題大作,稍不如意就以死相逼,日常對話中充斥數落與貶低,其實就可以訴請離婚。
或許婆婆在先生面前和藹可親,導致妻子跟先生反應時,他反倒覺得妻子過於大驚小怪,甚至是站在婆婆那一方,結果妻子滿腹委屈,卻又孤立無援。在2020年有則轟動一時的新聞是,台北市有名張姓女子在臉書發出「我的婆婆殺了我」的貼文,控訴婆婆長期恐嚇及言語霸凌後,便自殺離世,但其實在遭遇這樣的狀況時,有更好的解決辦法。
在面對看似無解的婆媳問題時,不妨尋求專業的徵信社協助,專員除了能夠提供精神上的陪伴,還能透過豐富的經驗來告訴委託人該如何留下惡婆婆虐待的鐵證,甚至可以協助蒐證,再藉由法律途徑讓自己吐一口怨氣。
要是因為孩子教養差異發生衝突,該怎麼辦?
除了日常生活習慣的差異,最容易與公婆產生衝突的莫過於孩子教養的問題,雖說雙方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孩子好,但有時各持己見而僵持不下的情況,其實就會埋下婆媳問題的種子。
對子女嚴格管教的公婆,卻對孫子過度溺愛,又或是營養食品上的選擇、不同育兒的方式及觀念的差異都可能導致公婆與媳婦間的爭執,公公與婆婆認為自身的育兒經驗豐富,媳婦卻可能覺得婆婆的觀念早就過時。各種日常積累的小摩擦,最終都可能變成尖銳的語言。
不光是婆媳間的爭端,有時小孩的教養也可能成為夫妻間的口角來源,爸爸覺得媽媽太大驚小怪,而媽媽卻覺得爸爸莫不在乎,舉凡該不該讓孩子獨立,要上什麼學校,要不要上才藝班……觀念的差異及碰撞就會讓兩人的摩擦不斷增加。
「對事不對人」的道理大家都懂,但有時衝突到最後往往變成翻舊帳的時間。在被指責後,雙方又變得更有防備心,攻擊性也更強,有時深吸一口氣,放下情緒好好溝通才能聚焦在真正的問題上,進而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折衷方案。
要是溝通總是走入死胡同,不妨向徵信社尋求幫助。徵信社的感情諮詢專員能提供合適的建議,找回雙方其實都是為孩子好的共識,讓夫妻的關係不再惡化;而要是狀況真的病入膏肓,另一半或是婆婆總是惡言相向或是冷暴力對待,也可以透過徵信社尋求離婚及爭取監護權的建議,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環境。
要是遇到小孩不願工作,變成「啃老族」的狀況可以怎麼做?
所謂啃老族,是指到了工作年齡,卻不願意外出求職或只有微薄的短期打工收入,主要的日常生活開銷都需要仰賴父母的年輕人。早期大家比較有印象的可能是日本被稱為「家裡蹲」的蟄居青年,但近年隨著經濟不景氣、疫情影響下,工作可以說是越來越難找,在臺灣有越來越多高學歷份子因求職不順利而成為啃老族的案例。
準備考研究所或是國考儼然成為一種新型態的啃老,華人社會的父母自然希望子女能有好的學歷及穩定的鐵飯碗,然而不少子女卻以此為免死金牌整日遊手好閒。以王太太小叔的例子來說,假使他因為完全沒在準備考試而年年落榜,難道家裡就只得一直無條件資助他嗎?
其實啃老往往是長輩過於溺愛及縱容的結果!根據民法第1128條規定,家長對於已成年之家屬,得令其由家分離。但以有正當理由時為限。要是能明確指出小孩有自行謀生的能力,或是其擾亂家庭安寧等正當理由,都可以訴請法院令小孩由家分離。
舉例來說,要是王太太小叔從家裡拿不到錢就會大吵大鬧,甚至有暴力傾向,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,婆婆是沒有義務繼續扶養他的。而根據民法第1124條,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;無推定時,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;尊輩同者,以年長者為之;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時,由其指定家屬一人代理之。在婆婆過世後,身為長子的王先生便很有可能成為王家的家長,要是小叔想繼續啃老,王先生同樣可以行使家長的權利請其獨立。
每位孩子都是爸媽的心肝寶貝,有時候明明知道自己的小孩變成啃老族,卻還是狠不下心來走法律途徑,到最後苦的往往是自己,甚至是其他孩子。此時有相關經驗的徵信社其實就能作為中立的第三者提供法律建議,並推那些過度寵溺的家長一把。
自己都已經生活拮据了,父母又索取孝親費,一定要給嗎?
到了成家立業之時,多數人在為人父母後體會到爸媽的辛勞,其實都會樂意每個月給一些孝親費來聊表心意,然而家中有多名子女,或是長期與父母關係不合的情況,孝親費往往會成為爭吵的導火線。
其實孝親費在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一定要給,在父母自己仍有穩定經濟能力,又或是父母沒有克盡照顧子女的責任:像是整天酗酒賭博、拋家棄子,在小孩成長時期沒有善加扶養,有虐待等非正當行為,子女甚至可以請求免除扶養義務。
上述情況仍是少數案例,大多數的父母在退休後就失去穩定的收入來源,生活上還是需要仰賴子女的孝親費,但孝親費要給多少才夠?若是爭執不下最後走進法院,法官通常會參考各縣市的最低生活標準來判定,而其也會根據子女的經濟狀況來衡量實際給出的金額,減輕支付的費用。
以王太太遇到的情況來說,先前的孝親費都是由王先生支付,但根據民法第1115條規定,兄弟姐妹在法律上,均有撫養父母之責,理應要分擔費用,要是小叔都沒有出過孝親費,其實在法律上是可以請求其分擔甚至是返還先前代墊的孝親費用的;而要是王先生自身收入真的的無法支付原先的孝親費,也可以透過法官的評估進行一定程度的減免,而不是婆婆說的算。
大多數人遇到孝親費分配的問題都不太願意說出來,認為家醜不可外揚,又或是不想與兄弟姐妹爭執而選擇息事寧人。但問題沒有解決,就有可能演變成夫妻問題,甚至是家族糾紛,透過處理經驗豐富的徵信社,就能在問題真正惡化到不可收拾前,及時找到一個所有人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。
要是兄弟姐妹不願意幫忙照顧長輩,可以怎麼處理?
除了孝親費容易產生手足間的不睦,倘若父母的健康狀況惡化,需要長期住院或是聘請看護,龐大的醫療費用將成為子女巨大的負擔,而老一輩的人不好意思麻煩子女,照護的重擔往往就會落在媳婦身上。
要是兄弟姐妹願意一起扛起這份責任自然是最好的結局,但實際上,往往是工作的工作、裝死的裝死,平時就拿不出孝親費,更不用說可以拿出聘請看護的費用,此時礙於親情壓力,就總得有人被迫「自願」照護,而「久病床前無孝子」更可能是真實的寫照,照護問題引發的家庭悲劇早已是社會版面的常客。
根據民法第 1115 條規定,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,應依下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:
- 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- 直系血親尊親屬。
- 家長。
- 兄弟姊妹。
- 家屬。
- 子婦、女婿。
- 夫妻之父母。
此外,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,以親等近者為先;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,應各依其經濟能力,分擔義務。從條文可以看出,以王太太的情況來說,其實小叔扶養義務的順位其實是優於她的,在王太太付出時間與心力照護婆婆,而導致自身利益有所損失,如請假照護導致薪水減少,或是聘請看護的費用,便有權利向法院請求小叔的不當得利返還。
有時在面對最親密的家人時,往往也最難開口爭取自身的權益,透過向家庭糾紛處理經驗豐富的徵信社尋求協助,除了能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,有時一段陪伴與談話也是龐大壓力下的重要心靈支柱。
在繼承房產時,手足出現爭執該怎麼辦?
在父母離世後,傷痛之餘,還要處理繁瑣的遺產問題,對以家為重的華人社會來說,不動產在繼承便會衍伸出不少稅務及繼承權上的問題,在處理不動產時有什麼是該留意的?
要是房貸還沒繳清的房子,先不論遺產稅的問題,可能會面臨進退兩難的情況。以藝人小鬼黃鴻升的例子來說,他在購入近4,300萬元的豪宅後卻意外驟逝,其家人在繼承後,一是每個月要負擔高額的房貸,二是若想變賣房產,根據現今房地合一稅制,2年內出售的房屋要課徵35%的稅務,無論哪個都是巨大的負擔。
要是有預先規劃,以贈與的方式將房屋給子女,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、贈與稅,以及契稅;而若是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屋賣給子女,則要繳納土地增值稅、契稅以及房地合一稅,而兩者的免稅額度及內容各有不同。
此外,最容易引起爭議的莫過於家中的土地跟房子該歸誰,要是長輩自認公平,把房屋及土地的產權均分給小孩,然而他們又比照辦理,又將產權平分給自己的小孩,到最後就會演變成房地產由數人甚至是數十人共同繼承的局面,房子不可能所有人都住在裡面,想要變賣還要取得所有人的同意,後續處理將是難上加難。
還有一種可能性是,父母一開始買房子登記在長子名下,父母過世後長子翻臉不認帳,咬定房子是自己的,不願意與其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,此時其他人若想要維護自身的權益,恐怕就要舉證說這並不是長子的房產,蒐證相關的細節其實就是徵信社的強項,可以適時向徵信社諮詢及請求協助。
以王太太的例子來說,要是婆婆真的死後明定遺囑將房屋給小叔繼承,難道王先生這些年的付出都不會有回報嗎?其實在法律上財產繼承有分應繼分與特留分,無論遺囑內容,王先生只要願意,就可以爭取自己應得的那一份權益,而此時相關的蒐證將會是左右判決的關鍵,徵信社絕對是有力的諮詢對象與助手。
要是覺得遺產分配不公平,可以怎麼處理?
在傳統重男輕女的社會中,時常聽到長輩過世後都把財產給兒子,女兒卻一毛錢都拿不到的情況,又或是把所有財產都傳給子女,卻換來子女棄養的人倫悲劇。其實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,法律上有明文規定不同身分的法定繼承人,各自有繼承順位與繼承的財產比例,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繼承糾紛。
根據民法1138條規定,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下列順序定之:
- 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- 父母。
- 兄弟姊妹。
- 祖父母。
而民法1144條則提到,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,其應繼分,依下列各款定之:
- 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。
- 與第1138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。
- 與第1138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。
- 無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。
以王先生家裡的例子來說,在他的父親過世後,理論上財產就會由王先生、王先生的母親,以及弟弟平分,當然也能透過協商的方式讓其中一人獨自持有;而要是父親有預立遺囑,要將財產全部給小三,王先生的家人的繼承權受到侵害,也可以向法院請求特留分,以配偶跟直系血親均分的情況來說,每個人都能拿到應繼分的二分之一。
遺產認列複雜,如中小企業的股東在過世後,家人就很容易漏報未上市公司的股份,而處理不甚可能會讓繼承人間因遺產分配問題而反目成仇,在發生糾紛後能透過調解解決的恐怕是少數,最終還是要走上法院。
臨老時,最好預先規劃好遺產的分配與傳承,別讓家庭成員落入爭產的風暴之中,除了遺囑,也可以透過信託的方式來處理遺產。根據信託法第1條,稱信託者,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,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,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,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。也就是說,委託人可以將財產託付給受託人,若想把遺產留給特定孫輩,但其法定繼承的順位較靠後,就能透過信託來確保受益人的權益,同時也能減少承繼爭議。
如何繼承或許永遠是無解的問題,牽扯到錢,再親密的家人都可能翻臉不認人,身處爭產糾紛的子女可以怎麼自救?無論是法律還是信託都涉及大量專業內容,而其實繼承糾紛的根本還是「人」的問題,不妨向同時具備專業知識及深諳人性的徵信社尋求諮詢及協助,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!
結語:
在徵信社的協助下,王太太成功離婚,並爭取到了小孩的監護權以及一筆贍養費,而更重要的是,她可以遠離那個充滿壓力的家庭環境,逐漸找回笑容外,也給小孩更好的成長環境。托爾斯泰曾說: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,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。」家族糾紛成因複雜,且很難參照其他人的經驗,徵信社做為解決糾紛的專家,能一同協助委託人找回幸福的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