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女士從 2019 年 8 月開始,在臉書和抖音直播賣精品包、皮夾、衣服。這些貨是她從大陸買進來,放在住處的假貨,涵蓋十多個精品品牌。
另外還有兩個人幫忙:一個負責包裝,用超商交貨便把貨寄出去;另一個提供郵局帳戶,讓買家匯款。
2024 年 7 月 1 日,警察在網路上巡邏,發現這個賣家,下標買了一個仿冒的 LV 包,送去鑑定,確認是假貨。8 月 28 日,警察拿著搜索票上門,扣到大批仿冒品。
新竹地方法院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判決:江女士有期徒刑 6 個月,另外兩人各 3 個月。
江女士的犯罪所得,法院是這樣算的:她每個月代收貨款的 15%,約 6 萬元,做了 60 個月,一共 364 萬多元。扣掉她付給包貨者的 7 萬多元,和賠給商標權人的 10 萬元,剩下 347 萬多元,要沒收。
扣案帳戶裡有 65 萬多元,另外 281 萬多元,如果沒辦法沒收,就要追徵同樣價額的錢(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智易字第 12 號)。
值得注意的是:十多個品牌裡,只有 LV 和 MK 兩家有提告。
賣仿冒品,刑事上看商標法,最重可以判 3 年;商標權人還可以民事求償、請求銷毀。要把案子辦成,權利人手上的證據、警察的搜索,兩邊都要到位。這篇講你能先做哪些。
仿冒品是什麼,怎麼認定
沒有得到商標權人的同意,在同一種商品上,使用和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;或是在類似的商品上,使用相同、近似的商標,而且會讓消費者混淆誤認,這樣的商品,就是仿冒商標的商品(商標法第 95 條)。
文章開頭江女士賣的貨,上面的 LV、GUCCI、香奈兒等標誌,都是向智慧財產局註冊過的商標。
| 類型 | 例子 | 刑責 |
|---|---|---|
| 仿冒商標(商標法) | 假 LV 包、假球鞋,標著別人註冊的商標 | 在商品上使用仿冒商標(產銷仿冒品):最重 3 年,還可能加罰金,最多 20 萬元(第 95 條);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:最重 1 年,還可能加罰金,最多 5 萬元(第 97 條) |
| 盜版(著作權法) | 盜版光碟、盜印的書、盜用的圖片 | 擅自重製:最重 3 年,還可能加罰金,最多 75 萬元;意圖銷售而重製:6 個月到 5 年,還可以加罰 20 萬到 200 萬元罰金(第 91 條) |
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進行,一樣處罰(商標法第 97 條第 2 項)。所以直播、社團、拍賣平台,都包含在內。
另外,侵害商標權的物品,不管是不是犯人的,都要沒收(第 98 條)。
名詞小解釋
- 商標
- 用來讓消費者認出商品來源的圖案或文字,例如 LV 的標誌。向智慧財產局註冊之後,才有商標權。
- 混淆誤認
- 消費者看到仿冒品,以為是真品,或以為跟真品是同一家公司的。
- 沒收、追徵
- 沒收是把犯罪所得或違禁物收歸國庫;東西已經不在,沒辦法沒收,就用「追徵」,要求繳出同樣價額的錢。
賣仿冒品的刑責和賠償
刑事
文章開頭江女士的案子,法院用的是商標法第 97 條後段:「透過網路販賣侵害商標權商品」。江女士判 6 個月,另外兩人各 3 個月。
刑期看起來不算重,但沒收很重。法院用「總額原則」算犯罪所得,也就是不扣成本,所以江女士要繳出 340 多萬元。
民事
商標權人可以請求侵權的人,停止侵害、防止侵害,也可以請求銷毀侵權的物品、原料和器具。如果侵權人有故意或過失,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(商標法第 69 條)。
賠償金額,有四種算法可以擇一,其中一種,是查獲的侵權商品零售單價的 1,500 倍以下(第 71 條)。
要注意時效:賠償請求權,從知道有損害、知道誰是賠償義務人起算,2 年不行使就消滅;從侵權行為發生起,超過 10 年也一樣(第 69 條第 4 項)。
網路賣仿冒品,向誰檢舉
智慧財產局沒有偵查權,實際查緝仿冒品的,是警察。智慧財產局公布的做法有兩個:
- 刑事檢舉:親自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、各地警察機關或派出所報案,或撥打 110。
- 商標權人:可以提出告訴,也可以向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檢舉,並附上具體的使用事證。檢舉仿冒專線是 0800-016597,網站上另外有檢舉信箱。
民事和刑事責任,都要經過司法程序才能確定。檢舉不是「檢舉了就辦」,警察會先看你附的證據夠不夠。
權利人先備好的 5 項證據
從文章開頭江女士案子的卷證,可以看出警察和檢察官用了哪些證據。權利人自己可以先備的,有下面這 5 項:
1. 賣家的帳號、網址、直播和商品頁
把帳號名稱、網址、直播畫面、商品頁和價格,截圖、錄影,並寫下日期和時間。江女士的案子,卷裡有抖音直播的截圖,和臉書的對話紀錄。
2. 下單買一件,保留整個過程
下單紀錄、付款證明、對話、包裹和寄貨單、拆箱照片,都要留著。江女士的案子,警察的做法,就是下標買了一個仿冒的 LV 包。
3. 商標註冊資料
從智慧財產局的商標檢索系統,列印註冊資料:商標、註冊號、指定使用的商品、專用期限。江女士的案子,卷裡有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的商標詳細報表。
4. 真假辨識意見書
這是由商標權人或代理公司,寫出貨品真偽的依據。江女士的案子,各家品牌是請代理公司或律師事務所,出具辨識意見書。
這份意見書不是徵信社能出的,要由權利人那邊提供。
5. 金流和出貨的線索
賣家收款的帳戶、寄貨用的超商、貨運公司,這些都是線索。民間沒有權限調閱別人的銀行資料,這部分要靠檢察官、法院核發搜索票、調取。
江女士的案子,檢方調了郵局帳戶的金流,統計出收款的筆數和金額,法院也扣押了帳戶裡的 65 萬多元。
買到仿冒品,會被抓嗎
被處罰的,是「賣,或打算賣而持有、擺出來、進出口」的人。買來自己用的人,法條沒有寫要處罰(商標法第 97 條)。
如果你是買到假貨,想申訴,可以保留網頁、對話、訂單和商品,向賣家要求退貨,也可以向警察報案。
一統徵信能幫你做什麼
仿冒的案子,難在查出貨從哪裡來、誰在賣。一統徵信可以協助的有這幾種:
查貨從哪裡來、誰在賣
市面上如果出現仿冒你產品的貨,一統查訪通路、追查貨源,查出誰在賣、貨怎麼進來、倉庫在哪裡,把人、事、時、地整理成報告。仿冒、侵權調查,看工商徵信。
查地下工廠和製造地
如果仿冒品是在國內製造,一統查廠房在哪裡、有多少人。如果貨是從大陸來的,看大陸調查。
查銷售商的底細
一統查網拍、直播的賣家是誰,背後的公司是誰。查到的結果,交給你和你的律師,由權利人決定要不要檢舉、提告。
常見問題
仿冒品的定義是什麼?
沒有得到商標權人的同意,在同一種或類似的商品上,使用和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並且會讓消費者混淆誤認的商品,就是仿冒商標的商品(商標法第 95 條)。
網路賣仿冒品怎麼檢舉?
可以親自到警察局、派出所報案,或撥打 110。商標權人也可以向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檢舉(專線 0800-016597),附上賣家的帳號、網址、商品和購買證據。
賣仿冒品會判多重?
販賣仿冒商標的商品,最重關 1 年,還可能加罰金,最多 5 萬元,透過網路也一樣(商標法第 97 條);產銷仿冒商標的商品,最重 3 年(第 95 條)。物品要沒收,犯罪所得也要沒收。
買仿冒品會被抓嗎?
商標法處罰的,是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、陳列、輸出、輸入的人,法條沒有寫處罰買來自己用的人。
仿冒侵權調查要多少錢?
一統的仿冒、侵權調查,用專案方式報價,看要查的範圍、通路和地區,免費諮詢的時候,顧問聽完狀況再估。
資料來源
(判決是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讀過全文,法條是 2026 年 10 月 13 日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現行條文,檢舉方式是 2026 年 10 月 13 日智慧財產局的網頁)
-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智易字第 12 號刑事判決
- 商標法第 95 條、第 97 條、第 98 條、第 69 條、第 71 條
- 著作權法第 91 條
-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:註冊商標遭他人仿冒,要如何救濟?
-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:我要檢舉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