員工收回扣員工收回扣

員工收回扣怎麼辦?收回扣犯什麼罪、證據怎麼蒐集

謝先生是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的約僱人員,負責機械設備的維修和採購。

2019 年 5 月,有一台立式銑床要維修。廠商原本合理的報價,是 8 萬 9,250 元。謝先生要廠商把報價墊高,廠商在 LINE 上傳:「這次這個可以回 6.5」。

報價單最後寫了 16 萬 2,000 元,中科院殺價到 14 萬 7,000 元,謝先生從中收了 5 萬 7,000 元的現金回扣。

主管看到金額在預算內,就核章了。一直到有人檢舉、調查局介入,主管才知道。

謝先生沒有公務員身分,法院判他背信罪,有期徒刑 10 個月,回扣沒收(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5 年度上易字第 394 號)。

民間公司的員工收回扣,刑事上看刑法第 342 條的背信罪,最重 5 年。但公司要證明自己真的因此多付了錢。如果是公務員經辦採購收回扣,是貪污治罪條例的重罪。

不管告不告,公司都可以直接解僱員工,不用事先通知(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)。但從知道這件事起,30 天內要做。證據要在攤牌之前收齊。

收回扣是什麼意思,跟佣金差在哪

回扣,是廠商把交易款的一部分,私下回給替買方經手的人。

常見的做法是:先把報價墊高,多出來的錢,再用現金、禮物、招待,交給負責採購、驗收、發包的員工。像文章開頭中科院的立式銑床,廠商多報的錢,最後就回到了謝先生手上。

佣金,是公開約定、付給仲介或業務的報酬,會入帳、開發票、扣繳所得稅。

兩者的差別,在公司知不知道:如果公司不知道,錢也沒有入公司的帳,就是回扣。

收回扣犯什麼罪

收回扣的人是誰,看的法條不同
收回扣的人罪名刑度
民間公司的員工背信罪(刑法第 342 條)最重關 5 年,或罰金最多 50 萬元
公務員經辦公用工程、採購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3 款無期徒刑,或至少關 10 年,還可以加罰 1 億元

背信罪要成立,必須是替公司處理事務的人,違背了任務,並且「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」。

也就是說,光是收了廠商的錢還不夠,要證明公司因此受到損害。

文章開頭的謝先生,雖然在中科院工作,但他是約僱人員,沒有公務員身分,所以判的是背信罪,不是貪污。

名詞小解釋

背信罪
替別人處理事務的人,違背任務,害別人受到財產損失,就可能構成。
約僱人員
政府機關用約聘方式僱用的人員,不具有公務員身分。
不經預告解僱
雇主不用提前通知,也不用給資遣費,就可以終止勞動契約。只有法律列出的幾種情況才能用。

告得成告不成,差在能不能證明公司多付了錢

兩件 2026 年的收回扣判決
中科院維修採購上市公司大陸子公司採購
指控要廠商墊高報價,收 5 萬 7,000 元回扣持有兩家供應商的乾股,收人民幣 98 萬元不正當利益
證據廠商原本的報價、墊高後的報價單、LINE 對話、廠商作證公司自己寫的價差損失聲明書
結果背信罪,有期徒刑 10 個月一審、二審都判無罪

表格裡的第二件,是一家上市電子公司,派駐大陸子公司的採購人員梁先生。他被指控:沒有揭露自己持有兩家供應商 35%、45% 的股份,還讓其中剛成立的公司,通過供應商審核。

公司主張,因此多付了人民幣 135 萬多元等價差。但是公司寫的聲明書,沒有附報價依據、成本計算、市場行情比較,也沒有採購紀錄、比價文件佐證。

法院認為:台灣目前沒有商業賄賂的專法,員工收了供應商的好處,不一定就做了讓公司受損的決定。既然找不到公司多付錢的證據,背信罪就不成立。

法院也說,這種違反廉潔承諾的事,公司可以用契約或工作規則,解僱員工、請求賠償(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5 年度上訴字第 101 號)。

把謝先生和梁先生兩件放在一起看:要告背信罪,手上要有「同樣的東西,市場價多少、公司付了多少」的對照,再加上員工和廠商私下往來的證據。

兩件判決裡看得到的警訊

主管只看有沒有超過預算

中科院 20 萬元以下的採購,用邀商比價的方式,沒有強制要找 3 家報價。謝先生承辦的案子,金額都在預算內,主管核章的時候沒有發現異常,是被檢舉才知道。

員工跟供應商有沒說出來的關係

梁先生同時是兩家供應商的股東,公司事前並不知道。如果員工或他的家人,跟廠商有投資、親屬關係,公司應該要求事先揭露。

新廠商太快通過審核

梁先生那件,檢察官指出,其中一家供應商才剛登記成立,就通過了大宗原物料的供應商資格。如果廠商的規模、成立時間,跟資格條件對不上,值得再查一次。

發現員工收回扣,先做的 4 件事

先不要攤牌

太早質問,對方可以先跟廠商對好說詞、刪掉對話。

謝先生那件就是例子:廠商在 LINE 上講回扣金額,謝先生只回「金額好像怪怪的,沒關係我們明天討論」,回扣都是當面給現金,本來就很小心,不留紀錄。

把公司內部的單據留下來

請購單、報價單、比價紀錄、合約、驗收紀錄、付款紀錄,從系統和檔案櫃裡完整保存。不要讓經手的員工自己整理。

找同規格的市場行情

同樣的維修、同樣的材料,請其他廠商報價,或是找過去的採購價格,算出公司多付了多少。梁先生那件判無罪,就是少了這一步。

確認工作規則和承諾書怎麼寫

看工作規則、勞動契約、廉潔承諾書裡面,有沒有寫明:收受廠商利益、沒有揭露利益衝突,屬於情節重大,可以解僱。沒寫的,現在補上,以後的人才適用。

可以直接開除嗎

可以,但要符合條件。

簡單說:員工嚴重違反合約或公司規定,公司可以直接解僱,也不用付資遣費(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)。公司要從知道的那天起,30 天內做(第 2 項)。

所以證據要先收齊,確認之後,就要在期限內處理,拖過 30 天,就不能再用這一條。

是不是「情節重大」,法院會看工作規則怎麼寫、金額多少、對公司的影響。解僱之前,先請律師看過。

開除和提告可以同時進行,民事上也可以向員工請求賠償公司的損失。

一統徵信能幫你做什麼

收回扣最難證明的,是員工和廠商私下的往來。一統徵信可以協助的有這幾種:

查員工和廠商私下往來

跟監、蒐證員工下班後和廠商見面、收受現金或招待的時間、地點和經過,整理成報告,提告、解僱、求償的時候都用得上。員工收回扣蒐證,看工商徵信。

查供應商的底細

廠商的實際營運、負責人和股東是誰、跟你的員工有沒有關係,公司徵信調查看工商徵信。

員工私人的手機、銀行帳戶,不是公司可以自己去翻的資料,要靠提告後,由檢察官、法院調查。

常見問題

收回扣犯法嗎?

民間公司的員工收回扣,可能成立背信罪,最重 5 年;公務員經辦採購收回扣,是貪污,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。背信罪要證明公司因此受到損害,如果只有收錢、公司沒有多付,法院可能判無罪。

收回扣會判多重?

要看金額和情節。中科院有一位約僱人員,墊高維修報價、收了 5 萬 7,000 元回扣,2026 年被判背信罪 10 個月,回扣沒收。

收回扣是什麼意思?

廠商把交易款的一部分,私下回給替買方經手的人。常見的做法是先把報價墊高,多出來的錢,再交給負責採購、發包、驗收的員工。

員工收回扣可以直接開除嗎?

可以用「嚴重違反合約或公司規定」這個理由,直接解僱,不用事先通知(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)。但要從知道起 30 天內做,解僱前先把證據收齊。

回扣跟佣金差在哪?

佣金是公開約定的報酬,會入帳、開發票、扣繳所得稅;回扣是私下回給經手人的錢,公司不知道,也沒有入公司的帳。

資料來源

(判決是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讀過全文,法條是 2026 年 10 月 13 日從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現行條文)

律師審閱本文經一統徵信合作律師團審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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